(监理)天津中心渔港综合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室外工程
报建编号:1210804120110002
招标备案号:12082011013001
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汉沽监理[2011]0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心渔港综合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室外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汉沽行政许可【2010】4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7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为34800m2。
2.2 工程建设地点:汉沽区营城镇中心渔港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本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维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按"四控、二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依据建设单位给定的范围所示全部内容,图纸的设计、审查,施工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控制及交工标准进行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1年03月10日 至 2011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及项目安全总监1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项目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进津备案通知书》;(5)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监理工程业绩(类似业绩系指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办公楼装饰装修及室外项目,近三年系指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以项目竣工日期为准)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二项以上(已备案);((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监理)天津中心渔港综合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室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