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公安安防系统工程
报建编号:1210604020090053
招标备案号:12002011014037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1]01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公安安防系统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基础[2009]10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40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总面积约25.6万平方米,总投资1140000万元。天津西站交通枢纽工程分公交场站工程、枢纽控制中心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广场工程、地下停车场工程及轨道交通地下结构工程六部分。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公安安防系统施工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天津西站交通枢纽安全管理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牌识别系统的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不包含公安安防系统公共区。本标段投资额约1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1年02月25日 至 2011年05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施工企业还应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具有天津市公安局核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应具有天津市公安局核发的《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 6、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7、外地投标人还应具备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津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8、配备正项目经理及安全项目经理各1名。(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的建造师资质(专业:机电工程)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3)、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施工)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公安安防系统工程